特写特讯!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8 22:19:50 581 0条评论

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江苏镇江 - 2024年6月12日,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宏达新材(sz002211)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伟伦”)因犯虚开发票罪、单位行贿罪,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。

法院查明,2018年至2019年,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、利润,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,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;2019年,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。

法院认为,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案件背景

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,注册资本8696万元,主要从事投资管理、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。2019年1月,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;2021年10月,根据法院判决,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,此次变动后,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。

案件警示

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,虚开发票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,铤而走险。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,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。

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,加强内部管理,杜绝类似行为发生。同时,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,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公平竞争。

旭日企业(00393)持续回购股份 彰显公司发展信心

香港 - 2024年6月18日 - 旭日企业(00393)今日宣布,该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斥资约24.84万港元回购28万股,回购价格为每股0.88港元至0.89港元。

此次回购是旭日企业近期持续回购股份的一部分。6月以来,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超过120万股,斥资约108万港元。

旭日企业的回购行动表明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。尽管近期股市波动较大,但旭日企业的基本面依然稳健,业务发展良好。回购股份可以减少公司流通股数量,提升每股收益,并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被低估的信号。

旭日企业是一家从事服装制造和销售的香港公司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T恤、衬衫、裤子和休闲服等。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欧美市场。

近年来,旭日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,并加大研发投入,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,盈利能力稳定。

旭日企业此次回购股份受到了投资者的积极响应。有分析师认为,旭日企业的回购行动将有利于提升公司股价,并增强投资者信心。

以下是相关新闻报道的链接:

  • 旭日企业(00393)6月17日斥资约28.64港元回购32.4万股
  • 旭日企业(00393)6月13日斥资7.2万港元回购8万股
  • 旭日企业(00393)6月11日斥资16.2万港元回购18万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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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2024-07-08 22:19:50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子平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